| 解百纳商标归张裕所有
本报讯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严谨的论证与评审,发出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裁定中国最早的干红葡萄酒品牌——“解百纳”的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并享有一切注册商标相关权益。
2001年,张裕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解百纳”的商标注册申请,于2002年4月14日由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2002年6月,长城等企业联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撤销注册申请书,反对张裕注册“解百纳”商标。同年7月10日,国家商标局认为“解百纳”是红葡萄酒原料品种的名称,对该注册商标予以撤销。张裕公司不服,由此进入行政复审阶段。
早在1931年,当时张裕公司总经理徐望之先生创立“解百纳”商标,寓“携海纳百川”之意,并于1936年向当时的实业部商标局申请注册,1937年获得核准,注册证号是第33477号。建国后,张裕于1959年、1985年和1992年,三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解百纳”商标注册申请,只获准“备案使用”,未能最终取得商标注册。此次裁决,正是根据张裕曾在70余年中持续使用并反复注册的事实作为主要依据之一,结合《商标法》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解百纳”最终裁决给了张裕公司。
现在的市场上,叫“解百纳”的干红竟然有30多种,价格从十几块到几十块不等,产地、原材料、瓶型也是五花八门。自90年代末,很多企业都走上了“傍名牌”之路,忽略自主创新,依靠低质、廉价取胜。
“解百纳”最终花落张裕,将会促进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短期内,一些打擦边球甚至违规违法的小企业会受到影响,一些相关大企业也将在维护《商标法》的情况下停产某些关联产品,看上去会对行业带来不小的震动;但从长远看,却迫使这些企业在竞争环境下提升自己的软实力,从而促进了整个葡萄酒业的综合竞争力。同时,中国有了自己的自主品牌“解百纳”,国外进来的产品就不能再用这个商标了,增强了中国葡萄酒业占据高端市场、向国外市场进军的力量。 |